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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调整更新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 2015年06月16日     作者: 本站编辑    

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5876

 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安全技术法规体系,结合我国化妆品行业发展和监管实际,我司组织对《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进行修订,形成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591日前将有关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化妆品标委会秘书处(电子邮箱:hzpbwh@nifdc.org.cn)。

  附件:1.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2.编制说明
       3.意见反馈表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化注册司
2015
812

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5876号附件1.doc

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5876号附件2.doc

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5876号附件3.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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