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我市召开2021年立法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及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工作,明确今年任务,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立法工作,为实现新时代汕头新定位新目标新任务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马文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吴启煌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开局之年,是汕头建设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的起步之年,做好立法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各级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准确把握做好立法工作的实践准则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奋力推动法治汕头建设迈上新台阶。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党的政策主张,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坚定不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建设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的目标任务,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加快经济体制改革、区域创新发展、营商环境优化、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方面的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效,切实以立法促改革、促发展。要坚定不移坚以人民为中心,践行立法为民理念,加强教育、医疗、就业、养老等领域的法律制度供给,真正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要坚定不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打造立法“民意直通车”,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
会议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立法责任,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要加强宣传阐释,开展学习培训,为执法、司法、守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推动特区法规有效实施。要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积极引进高层次人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勤政廉洁的高素质立法工作队伍。
市领导林平、徐宗玲、陈向光、申勇强、蔡榕等参加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各专工委负责同志,三年立法规划法规项目起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各区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市人大法制委委员、立法咨询顾问、基层立法联系点负责同志参加会议,我协会秘书处工作人员郭嘉纯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