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汕头市立法技术规范专题培训班,培训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解读《汕头市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以进一步加快立法步伐,提高立法质量,推动落实《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2020-2022年)》和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计划,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汕头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的意见》,推动建设治理高效的法治城市。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王贵元主持培训班,市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工委主任孙良胜作为培训班主讲人。市人大常委会各专职委员、市人大各专委、常委会各工委的专职副主任、业务科室全体人员、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顾问、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业务骨干,以及汕头市三年立法规划项目起草部门的政策法规科室负责人共计九十余人参加,我协会秘书长赵虹、副秘书长夏淳代表参加培训。
主讲人以《地方立法与立法技术》为题,以宪法、立法法和地方组织法等为依据,紧密结合汕头立法工作实际,进行有重点、有针对性的解读,深度介绍地方立法的由来、经济特区立法权与设区的市立法权的主要区别、《汕头市立法技术规范(试行)》的重点内容等,对于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率,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和设区的市立法权具有现实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