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化妆品研发、生产企业: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宣贯活动
主办: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中心
协办: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
广东汕头医药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2020年11月4日
签到8:00-8:40
上课9:00-12:00
汕头市大北山路2号龙湖宾馆新楼一楼多功能厅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重点条款和内容解读:
(一)《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总体情况;
(二)《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注册备案;
(三)《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生产经营;
(四)《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监督管理;
(五)《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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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dfda.org/gdda-fre/servlet/train?action=trainingSignUp&id=920181c5fe9b43bc93013ff83b67173d)
活动名额有限,报满即止。本次活动不收费,食宿自理。
(一)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学员培训前14天内如有发热(体温高于37.3℃)、咳嗽、乏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不能参加培训。
(二)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好自我健康监测,确保身体状况良好,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