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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标准化法》暨《团体标准 管理规定(试行)》解读班”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年03月19日     作者:     

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11月4日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案),其中正式确立团体标准的法律地位。2017年12月15日,国家质检总局、国标委、民政部联合印发《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从团体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等方面提出对《标准化法》有关规定的细化落实措施,为规范、引导和发展我国团体标准提供了有力支撑。为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帮助我市各有关单位深入理解和掌握标准化相关政策和要求,受市质监部门委托,我会联合汕头市标准化协会,面向各企业及社会团体,举办“《标准化法》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解读班”。现将相关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培训主题

《标准化法》暨《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解读班


主办单位

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

汕头市标准化协会


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修订案)》解读

2、《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解读及实操


讲师简介

名臣健康用品股份首席质量官(CQO 洪胜保,在质量管理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现兼任广东日化商会法规委执行主任及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标准委员会委员,多次参加与参与国家及省级法规政策的制定修订及研讨,属化妆品行业的法规专家。


培训对象

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会员

汕头市标准化协会会员

汕头市各企业标准法规负责人或企业代表


培训时间

329日(星期四)下午14:00-17:30


培训地点

汕头龙湖宾馆三楼会议中心A


活动报名

本次活动免费参加

截止日期:2018年3月27日

敬请将报名回执通过邮件或致电协会秘书处

E-mail :773788949@qq.com

电  话:0754-88658188

联系人:林春梅、郭嘉纯


报名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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