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濠江区经信局,保税区、高新区经发局,各行业协会:
为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导向,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进一步鼓励和调动全市发明创造积极性,根据《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政府令138号),我市将开展第八届汕头市专利奖评审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汕头市专利奖设汕头市专利金奖、汕头市外观设计金奖,汕头市专利优秀奖、汕头市外观设计优秀奖和汕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奖五个奖项。
二、项目申报
(一)申报条件
申报本届专利奖的单位或个人须具有如下条件:
1.所申报专利必须是我市单位或个人拥有的或者在我市实施的,无专利权属纠纷、发明人(设计人)资格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并且未曾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专利。
2.所申报专利须于2015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获得授权。
3.申报汕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奖的发明人(设计人),还必须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工作。
(二)申报材料
1.申报汕头市专利金奖、汕头市专利优秀奖和汕头市外观设计金奖、汕头市外观设计优秀奖,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汕头市专利奖申报书》;
(2)专利证书和专利公告文件;
(3)专利有效性证明;
(4)特殊产品相关市场准入证明;
(5)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及承诺书;
(6)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实物、模型或照片;
(7)申报人不是专利权人的,提供享有该专利合法实施权的文件;
(8)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申报汕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奖,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汕头市专利奖申报书》;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任职证明;
(3)与本人有关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和专利清单;
(4)专利实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及承诺书;
(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三)申报方式
本届专利奖申报采用网上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截至时间为2015年9月21日。
1.网上申报:在汕头市专利奖申报和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进行,登录http://stzlj.stipo.gov.cn,按照要求将申报书(word格式文件)及附件(每个小于1M的JPG格式文件)上传添加至系统指定位置。
2.书面申报:网上申报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将申报材料及其附件打印(按A4规格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相关推荐单位。
三、项目推荐
(一)推荐单位: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濠江区经信局、保税区、高新区经发局以及全市性行业协会。
(二)推荐方式:各推荐单位根据申报条件和评选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并在申报书电子件和纸件上签署推荐意见,于2015年9月25日前汇总报汕头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可从汕头市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http://www.stipo.gov.cn“政策法规”栏中查阅),发掘和推荐优秀专利项目和发明人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确保申报材料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规定的要求。
(二)申报项目和发明人获奖情况应填报2010年至今获得各级政府奖奖励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汕头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海滨路12号科技馆10楼1017室,联系电话:88975475。
项目申报、推荐及系统使用操作等方面的咨询电话:88975475,联系人:黄欣凡、陈生;电子邮箱:stipoghk@163.com。
附件: 1、汕头市专利奖申报书
2、汕头市外观设计奖申报书
3、汕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奖申报书、汕头市优秀专利设计人奖申报书
汕头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