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31日,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发布卫授食字第1089046953号函,鉴于日本国民生活中心(NCAC)发布有关“睫毛精华液咨询案件剧增及市售商品核查结果”的消费警讯,特地发布睫毛精华液核查结果消费警讯。
消费警讯称,日本NCAC抽样调查网络热销睫毛精华液功能20种品牌,发现部分商品以毛发生发剂制造并被核准为药品,此外,部分商品标示“毛发生长”或“刺激毛发生长”等字样,已超出化妆品效能标示的允许范围。台湾地区“卫生福利部”要求,在进口或销售此类产品时,应注意相关标示及成分等管理规定,以免违反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