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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电子商务座谈研讨会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3年04月03日     作者: 本站编辑    

 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濠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发挥创新驱动作用,运用知识产权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根据《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政府令138号),我市将开展第五届汕头市专利奖评审和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五届汕头市专利奖设汕头市专利金奖、汕头市外观设计金奖、汕头市专利优秀奖、汕头市外观设计优秀奖、汕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奖五个奖项。
    二、申报条件
    在2013年5月30日前(含5月 30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已获得授权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和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工作的专利发明人(设计人),符合《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申报条件的,可申报参评本届汕头市专利奖。
    三、申报和推荐
    本届专利奖申报采用网上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截至时间为2013年7月23日。
    (一)网上申报在汕头市专利奖申报和评审系统上进行,登录http://zlj.stipo.gov.cn,按照要求将相关申报材料以电子文档(扫描形成每页小于1M的JPG格式文件)方式,添加至系统指定位置。
    (二)按A4规格打印已填好的申报材料及附件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报相关推荐单位。
    (三)各区县知识产权局、濠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直有关部门以及市有关行业协会在申报书电子件和纸件上签署推荐意见后,于2013年7月26日前汇总报汕头市专利奖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四、有关要求
    (一)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发掘和推荐优秀专利项目和发明人申报。
    (二)项目申报单位和申报人要依照申报时限要求申报,超时一律不受理。
    (三)除《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规定提供的申报材料外,还需提供经济效益证明承诺书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申报项目和发明人获奖情况应填报2008年以后获得各级政府奖奖励的情况。
    五、联系方式
    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海滨路12号科技馆10楼1009室,联系电话:88975475)。项目申报、推荐及系统使用操作等方面的咨询电话:88975475,联系人:黄欣凡,电子邮箱:stipoghk@163.com)。

    附件: 1、汕头市专利奖申报书
           2、汕头市外观设计奖申报书
           3、汕头市优秀专利发明人(设计人)奖申报书
           4、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
           5、汕头市专利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汕头市知识产权局

201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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