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
现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暂行规定开展相关工作。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6日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