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9日,汕头仲裁委员会在龙湖宾馆召开仲裁联络员培训交流会,出席培训交流会的有汕头仲裁委员会的班子成员,各联络处、办事处负责人及各商协会联络员代表,我协会专职人员也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上,汕头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李广辉教授围绕《商事仲裁法律》的六大点:1、商事仲裁的概念、特征;2、商事仲裁的可仲裁性(受案范围);3、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之比较;4、如何签订有效的仲裁协议;5、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6、我国涉外企业在境外仲裁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了仲裁委员会与法院诉讼的不同点。建议企业在签订合作合同的时候,签订仲裁协议,在未发生争议前先签订仲裁协议,争议后签订仲裁协议无效。强调了仲裁案件的公正性,短时效。
各商协会代表认真聆听,踊跃发言,积极提问,也就仲裁的可行性,必要性,持续性发表了意见,建议汕头仲裁委员会安排仲裁知识讲座,普及宣传推介仲裁法律制度到企业。
汕头仲裁委员会林伟标主任与参会人员围绕如何进一步做好仲裁联络工作,发挥各办事处、联络处以及仲裁联络员的作用进行了交流,达成了共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