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汕头市职工服务社会组织联合会工作会议
在汕头市总工会的组织下,2013年6月28日在龙湖宾馆举行了“汕头市职工服务社会组织联合会工作会议”,我协会秘书长范莉指派出席此次会议。会议主要议程为联合会工作方向和今后工作计划(包括工资集体协商、工会组建、职工技能竞赛、帮扶工作和义工工作开展)。
会议着重指出关于如何在企业中依法建立工会组织。在企业建立工会组织,是我国法律、法规所规定的;是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办好企业的需要;以及基层工会组建的一般程序。充分体现和适应了我国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和利益关系的一系列变化,明确指出工会对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汕头起到重要的作用。根据《工会法》、《广东省实施<工会法>办法》的规定:凡是汕头市范围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