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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食品药品监督局黄局长到汕头化妆品行业协会指导

发布日期: 2011年09月30日     作者: 本站编辑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和《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现场审核和复核审查,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认定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等6家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福建省药品检验所、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和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化妆品行政许可卫生安全性检验机构,承担《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规定的全部微生物、卫生化学和毒理学检验项目。以上许可检验机构检验资质有效期4年。公告自20123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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