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委)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正式将牙膏生产线从限制类产业目录中删除。
政策影响:取消新办牙膏生产企业的政策限制,减少政府干预,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新办牙膏生产企业有望剧增,牙膏产品将会面临更加激烈的市场竞争,充分释放市场的活力。同时也是国产牙膏品牌争取打赢外资品牌的又一个新机遇。
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第二类 限制类
十二、轻工
1、聚氯乙烯普通人造革生产线
2、年加工生皮能力 20 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年加工蓝湿皮能力 10 万标张牛皮以下的生产线
3、以含氢氯氟烃(HCFCs)为制冷剂、发泡剂、灭火剂、溶剂、清洗剂、加工助剂等受控用途的聚氨酯泡沫塑料生产线、连续挤出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生产线以及冰箱、冰柜、汽车空调器、工业商业用冷藏、制冷设备生产线
4、聚氯乙烯(PVC)食品保鲜包装膜
5、普通照明白炽灯
6、最高转速低于 4000 针/分钟的平缝机(不含厚料平缝机)和最高转速低于 5000 针/分钟的包缝机
7、电子计价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 1/3000,称量≤15 千克)、电子皮带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 5/1000)、电子吊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 1/1000,称量≤50 吨)、弹簧度盘秤(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 1/400,称量≤8 千克)
8、电子汽车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 1/3000,称量≤300 吨)、电子静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 1/3000,称量≤150 吨)、电子动态轨道衡(准确度低于最大称量的 1/500,称量≤150 吨)
9、玻璃保温瓶胆生产线
10、3 万吨/年及以下的玻璃瓶罐生产线
11、以人工操作方式制备玻璃配合料及秤量
12、未达到日用玻璃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规定指标的玻璃窑炉
13、羰基合成法及齐格勒法生产的脂肪醇产品
14、热法生产三聚磷酸钠生产线
15、单层喷枪洗衣粉生产工艺及装备、1.6 吨/小时以下规模磺化装置
16、100 万吨/年以下北方海盐项目;南方海盐盐场项目;60 万吨/年以下矿(井)盐项目
17、单色金属板胶印机
18、单条化学木浆 30 万吨/年以下、化学机械木浆 10 万吨/年以下、化学竹浆 10 万吨/年以下的生产线
19、原糖加工项目及日处理甘蔗 5000 吨(云南地区 3000 吨)、日处理甜菜 3000 吨以下的项目
20、酒精生产线
21、糖精等化学合成甜味剂生产线
22、大豆压榨及浸出项目(黑龙江、吉林、内蒙古大豆主产区除外);东、中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 200 吨及以下,花生 100 吨及以下的油料加工项目;西部地区单线日处理油菜籽、棉籽、花生等油料 100 吨及以下的加工项目
23、年加工玉米 45 万吨以下、绝干收率在 98%以下玉米淀粉(蜡质玉米、高直链玉米等特种玉米年加工规模 1 万吨以下)
24、年屠宰生猪 15 万头及以下、肉牛 1 万头及以下、肉羊 15万只及以下、活禽 1000 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
25、3000 吨/年及以下的西式肉制品加工项目
26、年产 2000 吨(折干)及以下酵母制品
27、冷冻海水鱼糜生产线
28、铅酸蓄电池生产中铸板、制粉、输粉、灌粉、和膏、涂板、刷板、配酸灌酸、外化成、称板、包板等人工作业工艺
29、采用外化成工艺生产铅酸蓄电池
30、年产 5 万吨以下柠檬酸生产线
31、10 万吨/年及以下赖氨酸、苏氨酸生产线;20 万吨/年及以97下谷氨酸生产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