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网站今天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其中,在生产进口环节,雪茄烟征收消费税36%;高档手表征收消费税20%;高档化妆品征收15%消费税。
《征求意见稿》基本延续了《条例》的规定,为巩固营改增成果,将“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并入“服务”,将“销售金融商品”从“服务”中单列,即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为,在境内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金融商品,以及进口货物。
征求意见稿将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等适用税率调整为13%;将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农产品等货物的适用税率调整为9%;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金融商品的适用税率为6%,保持不变。同时,明确增值税征收率为3%。
《征求意见稿》纳税人在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环节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消费税。纳税人自用未对外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