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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工厂企业各类密闭、半密闭的洁净车间(如电子厂车间、医疗器械生产车间、药品生产车间等)、非洁净的通风不良且工作人员较密集的车间等场所。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工厂企业密闭、半密闭工作环境是传播新冠肺炎病毒的高风险场所,各工厂企业要以科学、合理、适度、管用为原则,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统筹推进生产保障和防控任务,抓紧抓好密闭、半密闭工作环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严防复工复产后疫情在工厂企业内局部爆发,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工厂企业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措施指南的通知》(国发明电〔2020〕4号)《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关于依法科学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发〔2020〕28号)《广东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工作指引(试行第二版)》(粤防疫指办明电〔2020〕42号)要求,结合本地分级情况,组织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相关工作。
三、职责分工
工厂企业承担主体责任,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疫情防控技术指导。
四、风险评定标准
根据工厂企业的规模、人口密度、人群感染和传播新冠肺炎的风险大小,确定高风险企业、高风险人群和高风险场所。
(一)企业风险等级。
1.风险特别高:企业员工≥1000人或密闭、半密闭空间员工人均面积<10人/m2。
2.风险中度高:企业员工人数500人-1000人或10人/m2≤员工人均面积<50人/m2。
3.风险等级一般:企业员工<500人或员工人均面积≥50 m2/人。
(二)高风险人群。
1.高感染风险人群:包括但不限于在密闭、半密闭车间中工作的人员,与外部人员接触机会较多的员工如销售业务员、物资采购员等。
2.高传播风险人群:在工厂企业内活动区域广、接触人员多的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门卫、健康管理员、保洁员、食堂工作人员、质检员、流水线巡视员等。
(三)高风险场所。
密闭、半密闭车间,食堂,洗手间,宿舍,电梯等。
五、主要措施
(一)成立防控工作组,落实防控责任。
各工厂企业要成立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组,法定代表或主要责任人为疫情防控第一负责人,要成立健康管理小组,并同时设立健康管理责任人,主动对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针对企业内密闭、半密闭工作环境制定相应防控工作方案并部署实施,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与处理工作应急预案。
(二)开展复工前准备,评估合格后复工。
各单位在复工前分批次开展全员知识培训,包含所有单位后勤工作人员(保洁、输送人员),对不同岗位的培训要有针对性。同时做好复工前防控物资准备,包括防护、消毒等用品,对每个员工做到“8个一”:一个健康档案,一测体温,一戴口罩,一设观察室,一致电(发现发热者致电医疗机构),一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一次健康教育,一强化人文关怀。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综合评估,重点包括防护物资储备、人员培训、规章制度,评估合格后复工。
(三)提前摸底分析,实行分类管理。
提前对员工摸底调查,了解抵粤人员近14天内行程,有无到疫情高发地,有无接触新冠肺炎病例、疑似病例。对工厂公司返岗人员数量、计划出行时间等情况进行统计,做好上岗时间、健康监测、防疫物资等衔接工作。
根据提前摸底情况对返工人员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分类管理:
1.对于来自疫情特别严重的湖北省的人员,需通报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联系社区或单位指定的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14天。
2.其他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可实行集中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相关机构和社区负责对高风险人员进行严格管控。
3.对于来自疫情中风险地区的人员自抵粤开始进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中风险人员应当严格落实居家隔离医学观察要求,自觉接受社区管理。
4.对于低风险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可出行和复工。
(四)设立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
各单位根据员工数量和场所等实际情况可设置一定数量的临时医学观察点和单独隔离观察间。临时医学观察点用于初测体温>37.3℃员工的体温复测和待送员工停留,单独隔离观察间用于不需要在医院隔离的具有发热等症状人员的隔离观察。
原则上:观察点要设在相对独立、通风良好的房间(可利用企业现有医务室),需配备1-2名工作人员,负责体温检测和发热人员的管理,并配备红外测温仪、水银温度计、医用外科口罩、消毒湿巾、医用手套、速干手消毒剂、含氯消毒剂等物品,和必要的木制或铁制椅子,不宜配置不易消毒的布质材料沙发,不能使用空调系统。
临时医学观察点的工作人员需穿戴工作服(白大衣)、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手套。
(五)加强人员健康管理。
1.凡进必检,把好入口关。对高风险岗位新入职人员或复工人员上岗前必须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及旅行史、接触史调查,结果无异常者方可上岗。对进出高风险场所的员工必须进行体温检测,发现体温异常人员立即将其转移至临时隔离区域,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置。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高风险场所。
2.对高风险人群实行封闭式管理。高风险人群原则上应在厂内居住,不得随意外出,必须外出时应当向健康管理责任人报备,并记录其外出活动情况备查。有条件的工厂企业可以设置单独宿舍区域,单人单间,与其他人群分开。在工厂外居住人员要求其签疫情防控承诺书,不得参加聚餐聚会等人群聚集活动、不要与近期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返粤人员接触等。
3.强化员工健康监测。对高风险人员按照车间、流水线、班组为单位进行健康管理,建立员工健康档案,组长为健康管理责任人,负责对组员每日开展健康状况监测,督促组员进入高风险场所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工作中减少不必要的聚集和交谈等。
4.减少人员流动。保持员工岗位、工位相对固定,尽可能减少不同单元人员间接触。可适当减少高风险场所工作人员数量,降低人员密度。
5.加强防控知识宣教。强化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科学宣传普及,引导员工尤其高风险场所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识,进入高风险场所时要佩戴口罩,要注重手部卫生,岗前岗后应洗手或戴手套。在没有进行手卫生之前不随意触碰口腔、鼻腔和眼睛。
(六)加强高风险场所管理。
1.密闭、半密闭工作车间。员工进入和离开前必须严格落实手卫生,车间入口可配备浸有消毒液的脚垫;建议员工进入车间前更换专用工作服,离开后更换;允许佩戴手套操作的流程,尽量佩戴手套操作。增大工作人员工位之间的间隔(1米以上),减少人员之间不必要的流动和串岗;车间负责人要巡查车间员工防护情况,检查口罩佩戴是否合规正确;对于多人使用的设备或工具,操作按钮、把手、工作台面等人员接触较多的物体表面应增加消毒频次(轮班前必须消毒一次)。
2.通风系统。密闭或半密闭空间的通风系统应关闭回风阀,采用全新风运行;非洁净的通风不良的密闭场所应尽量打开门窗,采用排风扇等机械送(排)风方式,增加密闭场所的通风;密闭场所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有人工作的时候,可采用循环风空气消毒装置对密闭场所进行空气消毒处理,安装数量参照循环风空气消毒装置的使用说明要求;在密闭或半密闭空间人员进入前1小时开启、离开后1小时关闭通风系统;可委托专业公司定期对空调系统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和消毒。
3.食堂。就餐前后必须进行手卫生;对于高风险人群,建议自备餐具;如果员工有独立办公、生活场所的,建议打包带回用餐;对于没有独立办公、生活场所的高风险员工,建议在食堂按照车间划出专门的用餐区域,固定就餐位置;餐桌上可设置隔离板或引导员工面向相同方向就餐;取餐及就餐时人与人之间保持至少1米的距离;就餐时快速就餐、就餐后快速离开、避免就餐时相互近距离交谈;仅在吃饭时才摘下口罩。
4.洗手间、宿舍、电梯等高风险场所。严格按照《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居家和公共场所卫生间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一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公共电梯(扶梯)清洁消毒工作指引》等要求,加强工厂企业集体宿舍、卫生间、电梯等重点场所清洁消毒,限制电梯承载人员,电梯地面划定方格,一人一格。在宿舍期间鼓励大家独自听音乐、读书、上网等,禁止开展人群聚集的娱乐活动或扎堆聊天。
六、出现疫情后防控措施
工作期间员工如出现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时,应就地安顿病人,并安排其他工作人员有序撤离该工作场所。当班组长(负责人)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联系单位所在社区(村)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对病人进行初步排查后,送属地定点医院诊治,并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
如该员工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该工厂企业应配合属地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并在属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对相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经评估合格后才可重新启用。
2.预防新冠肺炎口罩使用指引
3.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办公场所和公共场所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指引
4.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公共电梯(扶梯)清洁消毒工作指引
5.个人防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6.普通家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7.外来务工人员返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
8.居民社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消毒指引(第一版)
9.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专业消毒作业人员个人防护指引(第一版)
(附件2至9请登录国家和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