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近两个亿人才工作预算,30条人才新政,逾百个政策点”,市委近日出台的《关于我市加快人才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汕头实现人才引得来、用得好、留得住提供了深度政策支持。
此次出台的《意见》共6方面30款,涵盖了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评价、举荐等全流程,覆盖了院士和外国专家等高端人才、优秀企业家和青年英才等优秀人才、能工巧匠和非遗传承人等技能人才、创新创业人才以及高校毕业生等人才群体,致力于全方位打造最优的“人才生态环境”。
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意见》对市、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都有明确规定。“市一级每年至少要投入1个亿,六区一县每年至少投入1000万,像金平、龙湖等实际远远不止,所以保守估计每年人才工作预算近两个亿。”除了财政投入力度大,《意见》更强调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像企业如果以每年100万元薪酬引进一位院士,财政也会等额向院士提供每年100万元的生活补助,此举可以大大激发企业引进高端人才的积极性。”该负责人解释。《意见》还改进了对人才的资助方式,“许多项目都以直接向人才提供生活补助的方式实施,比如向两院院士提供最高500万元生活补助和100万元购房补贴,让人才的获得感更强。”
着眼推动汕头产业转型升级,《意见》密切关注创新驱动的核心要素,促进高端人才与优质项目、优质产业高度融合。“对引进国内外著名高校来汕合作办学的,最高提供500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对引进、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最高也提供5000万元专项资金补助,可以说在引进优质创新资源上力度空前。”该负责人表示。作为省委、省政府赋予汕头经济特区新时期的重要任务,汕头正紧锣密鼓筹建省实验室,而落实研究团队、吸引高端人才入驻正是当前最重要的一项工作。该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意见》适逢其时,将为实验室选人用人留人提供重要的激励政策。”此外,《意见》还明确支持华侨试验区创建省级人才发展改革试验区,复制自贸区和粤港澳人才合作示范区人才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设立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对制造类企业新建博士后工作站和创新实践基地提高建站补助;区县卫生、农林水利事业单位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等,全力服务地方产业发展需求。
既重引进也重培育。《意见》在优化人才培育体系上也推出一系列高含金量的“政策点”,如对培养的院士提供引进院士同等扶持条件;选送上市公司、高成长性中小企业等负责人到国内外学习培训;资助优秀青年人才到海内外一流大学、研究机构进行项目研究、开展合作研究等。《意见》对支持汕大、广以学院等在汕高校做大做强上也有明确指向,实施“韩江学者”培养计划,为获得国家和省基金资助的课题组主要成员提供每年最多200万元的生活补助,遴选高校优秀中青年教师到地方挂职,还鼓励本地高校面向企业开放实验室、公共技术平台,支持校地共建大学生创业园,鼓励汕高校校城融合发展等。
此外,《意见》在引才用人机制体制上也有“亮眼”突破。如对与引进单位建立合作且来汕工作累计不少于30日的专家就提供生活补助,柔性引才终于“落地”;鼓励人才举荐,如对成功引进培养1名全职院士的举荐人或用人单位给予100万元引才补助;打破“一评定终身”,进一步完善人才项目评审巡察机制、入选人才退出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等。
作为引才留才的关键因素,《意见》还在强化待遇和服务的基础上,推出汕头人才“金凤卡”,切实解决各类人才入户、就医、子女入学、配偶就业等实际需求;打造人才公共服务智慧平台,逐步实现人才综合服务事项办理“零跑腿”,营造具有比较优势的生活环境。记者还注意到,为了吸引更多潮籍人才回汕创业,《意见》规定大专毕业生、技师就能落户汕头;住房补贴方面,全日制硕士、高级技师每人2.4万元,博士和高级职称的每人4.8万元,属制造类企业引进的硕士和博士补贴翻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