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帮扶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复工复产,我市将优先支持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500万;因疫情影响经营受损,在疫情发生期间未能及时还贷的,借款人可在疫情解除后30天内恢复正常还款并继续享受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是指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担保基金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按规定条件发放,由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或小微企业扩大就业的贷款业务。 (一)个人借款人 1、重点扶持对象: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农民; 2、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的。 (二)小微企业借款人 1、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可按每人最高3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300万元实行“捆绑性”贷款;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符合条件的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期限最长3年。重点扶持对象可以最高可申请3次。 1、 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展期还款,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财政资金继续给予贴息支持; 2、因疫情影响经营受损,在疫情发生期间未能及时还贷的,借款人可在疫情解除后30天内恢复正常还款并继续享受贴息。 3、对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的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 (一)个人借款人 1、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农民(以下简称重点扶持对象)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下同);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5)能够提供经办金融机构和就业服务机构认可的借款保证(如我市财政供养的在职人员的信用担保;其他有固定收入来源人员的信用担保;经营状况、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或其他法人组织的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 对其中的妇女,应给予重点支持。 2、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 3、借款人为在职财政供养人员自主创业的,不能享受此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和贴息。 (二)小微企业借款人 小微企业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 疫情防控期间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条件适度放宽。 1、市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地址:金砂东路54号艺都文化综合用房(即东厦路艺都大院东侧) 电话:88645026 2、金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汕樟路79号1楼 电话:88629210 3、龙湖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大南山路长江公寓南区9-10栋首层 电话:88260251 4、濠江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濠江区濠江区行政服务中心(疏港大道与达南路交叉口西300米路北) 电话:87380929 5、澄海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澄海区文祠东路307号澄海区人社局就业中心 电话:85863845 6、潮阳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潮阳区棉新大道石珠路口劳动培训大楼3楼 电话:83813363 7、潮南区就业促进股 地址:潮南区峡山街道北6路区政府便民服务中心人社窗口 电话:89619722 8、南澳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地址:南澳县后宅镇中兴路文化馆后面南澳县人社局办公楼2楼 电话:868169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