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药化管便函〔2014〕6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化妆品标签标识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我司组织起草了《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4年11月30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我司。
联 系 人:林庆斌
联系电话:010-88330719,88330759(传真)
电子邮箱:linqb@cfda.gov.cn
附件:1.《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201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