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我国法律所规定的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一项新建立的体现市场意义、维护人的权利的新制度,在现有国情下,对保障“劳资”双方尤其是劳动者一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资”关系的稳定与和谐,具有重要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可以订立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工资调整机制等专项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规定》规定:“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在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是法律的规定,也是市场经济国家解决企业工资分配问题通行作法。
二、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是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办好企业的需要
推进行业集体协商,建立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我国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一种重要形式,适应了我国非公有制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和劳动关系深刻变化的需要,是加快建立行业内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实现工会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的重要手段,也是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覆盖面、增强工资集体合同实效性的重要举措。开展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利于推动建立企业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构建职工对工资分配的民主参与和监督机制;有利于完善劳动用工管理,促进建立统一、规范、有序的劳动力市场,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促进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
三、行业工资集体合同签订流程 项目 注意事项 职工方协商代表:协会工会中选派,首席协商代表由协会工会主席担任。 2、协商代表人数应对等,每方3-10人。 2、企业方在收到协商要约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回应(要约回应书参考文本见附件2); 3、双方在要约书作出回应后15日内向对方提供本方与工资集体协商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协商会议执行主席一般由双方的首席代表轮流担任。 3、在协商基础上形成集体合同草案。 签订工资 集体合同 2、出席行业职代会的职工代表人数根据行业职工人数自定比例,一线职工不少于50%。 3、合同草案提交行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职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出席,合同草案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同意的,方获通过。 首席协商代表签字 及公示 1、合同报送市 2、市人社局自 1、双方签名和盖章的工资集体合同书一式三份; 2、协会盖章的《工资集体合同送审表》(送审表参考文本见附件3)一式二份; 3、集体合同的说明及附件:(1)集体合同的产生过程材料、盖章确认的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记录材料,包括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代表的签到表、讨论记录、表决记录(写明应到代表、实到代表人数,表决时赞成、反对、弃权的票数); (2)协会资格证明材料(协会登记执照副本、工会社团法人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工资集体协商情况说明。 二、生效的工资集体合同,应当由协会在5日内以厂务公开形式,向全体职工公布。
内容
启动要约
推选集体协商代表
1、企业方协商代表:协会在企业主中选派,首席协商代表由协会会长担任;
要约的发出和回应
1、工会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协商要约,明确协商的时间、地点和主要事项等(要约书参考文本见附件1);
正式协商
召开工资集体协商会议
1、协商应有书面记录,记录员由双方协商指定。协商代表不得担任记录员。
召开行业性职代会审议合同草案
1、行业职代会的职工代表从行业内各企业按一定比例(比例自定),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及提出。各企业工会主席是行业职代会的当然代表。
双方首席协商代表在工资集体合同上签字盖章
工资集体合同生效
人社局审查
收到工资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完成合同审查。工资集体合同自审查通过之日起生效。 一、工资集体合同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协会将有关材料报送市人社局工资科审查,报送的相关材料包括:
汕头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
2013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