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保化函[2012]342号
有关单位:
为广泛听取监管相对人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高监管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司拟于9月中旬分别召开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座谈会,从即日起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其有关负责人可报名参加座谈会:
一、企业信誉好:
二、从事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工作三年以上;
三、熟悉保健食品化妆品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四、熟悉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管理、质量管理和相关业务知识;
五、关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工作,能够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请报名参加座谈会的同志认真填写报名表,并加盖企业公章,于2012年8月10日前将报名表反馈我司综合处。我司将根据报名情况选取有代表性的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会,具体名单确定后,我司将提前通知有关企业。参会时间另行通知。
联 系 人:李 梦
联系电话:010-88330835
电子邮件:li_meng@sfda.gov.cn
传 真:010-88373527
附件:企业座谈会报名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八日
附件:
企业座谈会报名表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名称 |
参会负责人姓名 |
职务 |
性别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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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参会人员确定后,参会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如参会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会,应提前与我司联系由同级别的人员代替,否则今后不再邀请该企业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