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许函[2010]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化妆品许可管理工作,方便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营管理,我局起草了《关于系列化妆品使用同一批准文号或备案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3月26日前反馈我司。
联 系 人:陈志蓉,陈少洲
联系电话:010-88330402
传 真:010-88373268
电子邮件:chenzr@sfda.gov.cn;chensz@sfda.gov.cn
附件:1.系列特殊用途化妆品使用同一批准文号申请表
2.系列非特殊用途化妆品使用同一备案号申请表
3.系列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4.系列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
5.系列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许可司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