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共有3种化妆品新原料完成备案,分别是乙基聚甲基硅氧烷(备案号:国妆原备字20230022),环肽-161(备案号:国妆原备字20230023),三肽-105(备案号:国妆原备字20230024)。
2023年6月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0号公告《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 6月19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情况的公告,即针对净含量小于1 g 的商品,在原实施日期基础上给予12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截止前生产或者进口的商品,可以销售至保质期结束。 2023年6月5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了《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审批办事指南》,《指南》中公布了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审批;国产特殊化妆品变更、首次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审判;进口特殊化妆品变更、首次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审批等9项办事指南内容。 相关解读详见: 2023年6月9日,广东省化妆品质量管理协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稳定性试验规范》团体标准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7月9日。 该团体标准提出了化妆品新原料的稳定性试验和产品的稳定性试验的要求和评价方法。 2023年6月12日,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技术标准,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关于公开征求《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等意见的通知,涉及7个试验方法及禁用原料目录更新。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7月15日。 相关解读详见:企业注意!中检院将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引入更多化妆品替代试验方法 2023年6月15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规定食品、化妆品,不具备保障质量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条件的,不应当以盲盒形式销售。 2023年6月15日,抖音电商制定《“抖音电商自营美妆旗舰店”供应商招商入驻管理规范》,旨在确保供应商在自营美妆合规、诚信经营并提供优质的商品/服务,维护自营美妆正常的交易秩序及消费者合法权益。(征求意见已结束) 2023年6月16日,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 根据第35号《公告》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对在2023年3月3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年报的产品,由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管部门责令改正,督促备案人于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整改的,由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置。 2023年6月21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召开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动员部署会,将重点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告实施
《化妆品和新原料注册审批办事指南》发布
《化妆品稳定性试验规范》团体标准征求意见
《28天重复剂量吸入毒性试验》等征求意见
《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发布
抖音电商制定招商入驻管理规范
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事宜通告
药监局将开展“一号多用”违法行为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