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牙膏新规实施在即,中检院征集相关测试方法承担单位(附牙膏监管汇总)

发布日期: 2023年08月30日     作者: 瑞欧科技    

2023年8月18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关于征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11大项测试项目研究和验证工作的承担单位进行公开征集。征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7日。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

来源:nifdc.org.cn

瑞欧科技提醒企业,距离牙膏新规实施不足4个月,请务必关注牙膏管理细则和技术文件,为未来的申报工作做好准备。

牙膏监管现状

目前,不论国产牙膏还是进口牙膏,上市主要遵循的都是牙膏的国标,包括原料规范、产品功效等,并与口腔清洁用品做了区分。

而对于进口牙膏,在清关进口时提供的资料和化妆品比较相近,因此在一些标准和法规制定上也会与化妆品较为类似,但是会多出牙膏特有的标准,如原料的控制、产品的检测、标签的设置、产品的安全评估等。

对于没有申报经验的企业而言,新规出台会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因为相较于新规之前,牙膏是不需要注册备案便可上市销售的产品。

同时,新规实施后,牙膏将从使用原料、产品标签、功效宣称、产品检测、安全评估等一切向化妆品靠拢,企业的上市时间会大大延长,须考虑更多的合规性问题。

已发布的牙膏法规要求

目前,已发布的牙膏法规及征求意见稿有:《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牙膏功效评价标准制订项目,《牙膏备案资料规范》(征求意见稿)。

从这些内容来看,此次中检院的征集项目在化妆品法规中能够找到与相关要求相对应的规定:

理化测试条目

与化妆品类似,但是多出了过硬颗粒、含氟量、二甘醇和乙二醇的测定,这些测定本身存在于牙膏的国标中。

毒理学测试

多出了一项口腔黏膜刺激试验,类似于化妆品中的皮肤刺激性实验。

功效宣称

采用原国家卫生部2010年曾发布的几种功效宣称,并在《牙膏备案资料规范》(征求意见稿)限定了牙膏能够宣称的功效范围,超出以上范围时,企业在功效宣称时应当谨慎用语。

值得关注的牙膏法规

在新规正式实施前,企业的合规工作还需要更多细则的指导,瑞欧科技将和企业共同关注以下法规和技术文件的进展:

已使用牙膏原料目录

用于衡量是否使用了新原料并规范原料INCI名和中文名。

牙膏标签管理办法

用以明确牙膏标签须强制性标注的内容,标签管理办法在2022年1月1日已经施行的《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里有提及:儿童牙膏参照本规定进行管理。

相信牙膏标签管理办法也将参照《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进行制定。

牙膏安全评估技术导则

用以评估牙膏产品的安全性。

本次制修订项目

本次制修订项目如下:

本次制修订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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