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共有2种国产化妆品新原料完成备案,分别是吡咯并喹啉醌二钠盐(PQQ)(备案号:国妆原备字20230030),β-烟酰胺单核苷酸(NMN)(备案号:国妆原备字20230031)。
2023年8月,浙江省药监局、山东省药监局、福建省药监局等地方局陆续发布取消未提交年度报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的通告。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 年第35号)要求,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的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瑞欧科技提醒企业,请按时提交年度报告,以免影响产品上市。 2023年7月24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申《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强调化妆品标签不能标注“XXX医院研制”等字样;产品配方调整后,不能标注“升级版”用语。 2023年8月1日,北京日化协会团体标准《化妆品用植物原料品质管理指南》正式实施。该团体标准对化妆品用植物原料的规格查验、制造过程、使用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 相关解读详见: 2023年8月2日,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江西省化妆品抽样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对抽样原则、抽样程序、拒收与退修样品处置、抽样人员行为等做出规范。(征求意见已结束) 2023年8月4日,中检院发布关于征求《医用敷料类产品分类界定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明确械字号医用敷料类产品的定义及使用范围,明确了以下4类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包括: 1)主要通过补水、保湿作用缓解非创面皮肤的不适感,用于非创面皮肤表面的护理的产品;2)通过消炎、杀菌、去脂作用实现痤疮皮肤护理的产品;3)用于减轻色素沉着的产品,或是用于减轻非病理性疤痕的形成的产品;4)皮肤消毒剂产品。 2023年8月8日,为做好牙膏相关标准制订工作,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关于征集牙膏功效评价标准制订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涉及牙膏功效评价标准的5个项目。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9月4日。 2023年8月18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关于征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项目承担单位》的通知,对《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11大项测试项目研究和验证工作的承担单位进行公开征集。(征求意见已结束) 相关解读详见: 2023年8月1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发布公开征求对《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 2 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求意见截至2023年9月17日。 瑞欧科技提醒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实施,企业可以自查产品是否达标。可参考文章进行包装计算: 2023年8月2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高级研修学院发布《关于举办第三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题培训班的通知》。拟于2023年9月下旬在上海举办第三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题培训班。 相关内容详见: 2023年8月23日,中国香料香精化妆品工业协会在PCHi领袖峰会期间,宣布正式启动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机制。 在完善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机制运行制度后,将确定设立机构的人员组成,选取相关化妆品原料,尽快开展相关工作。 2023年8月28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告,将《油包水类化妆品的pH值测定方法》等21项制修订项目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多地发布取消未提交年报备案的通告
禁用“医院研制”“升级版”等易误解词语
《化妆品用植物原料品质管理指南》实施
《江西省化妆品抽样工作指南》征求意见
医用敷料类产品指导原则征集意见
《牙膏功效评价标准》制订征集
《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征集
限制商品过度包装修改单征集意见
第三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题培训班将举办
化妆品原料安全评估机制正式启动
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