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4日,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发布《化妆品配方填报技术指导原则》《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填报指南》,实施日期均为2023年9月4日。
伴随着3份文件的落地,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和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的系统也进行了相应更新,其中最具争议的2项变动是:
1. 化妆品注册、备案过程中不可使用先前已取得的复配原料报送码。
2. 不再支持复配原料进行原料报送。
经过一段时间的发酵,已取得的复配原料码的后续操作问题终于得到了解答。2023年9月14日晚,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发出公告,对系统进行维护。
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公告
经瑞欧科技的尝试与确认,此次系统更新后,配方表中含有复配原料报送码的,已经可以在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正常提交:
普通化妆品备案信息界面
这一更新,极大地提升了备案的效率,已经报送过的复配原料可以通过原料报送码的形式进行注册、备案。
但是,其他复配原料后续将如何提交原料安全信息,瑞欧科技登陆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进行了核实。
自2023年9月5日系统升级后,原料报送平台未发出新的更新公告。也就是说,目前系统依旧仅支持单一组分原料进行报送。
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登记平台-首页公告栏
原料安全信息填报界面
由于新增的复配原料仍然无法进行原料报送,因此,在化妆品注册、备案的过程中只能参考9月4日发布的《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中附件14的形式提交原料安全信息。
关于复配原料后续是否可以原料报送的疑问,业界的看法会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统一起来,似乎后续新增的复配原料将只能以附件14的形式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