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方不可见问题。由于新系统问题导致企业配方提交后在检查端不可见,系统技术人员回复于近期进行配方不可见问题修复。但已提交备案的产品不能修复,检查端配方不可见的产品将被责改退回。企业收到责改意见后确认产品配方真实填报后重新提交资料。
2、备案检查进度。前期由于旧系统运行不稳定和申请量集中剧增的问题,造成大量积压,现旧系统产品备案检查已至5个工作日时限。新系统由于系统存在一些操作上的问题,已多次向上级反馈协调解决,并已全力加快新系统产品备案后检查。当前处于新旧系统交替过渡时期,备案要求和新系统操作还有待进一步明确和优化,请各备案企业理解和耐心等待。
3、关于告知性备案。《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备案人在普通化妆品上市或进口前,按照国家药监局要求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这就明确普通化妆品备案就是告知性备案,备案人完成备案即可将产品投放市场。同时需要提醒行业注意的是,告知性备案在优化备案程序、方便产品上市的同时,并没有降低对产品安全性的要求。国家药监局将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组织对备案人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备案后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将按照新条例和相关配套法规要求,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暂停销售、取消备案等相应的处理措施;发现提交虚假备案资料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