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我司组织起草了《牙膏备案资料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1月31日前,将修改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意见表见附件2)反馈我司(电子邮箱:huazhuangpinchu@163.com)。
附件:1.牙膏备案资料规范(征求意见稿)
2.反馈意见表
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