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原料安全监管,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要求,拟对《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进行修订,现公开征集修订建议。
一、征集要求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相关行业协会、生产企业以及科研机构均可就《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年版)中原料的安全性及命名的准确性,提出修订建议。
1.就原料的中文名称和INCI名称/英文名称提出相关修订建议(具体见附件1)。
2.根据原料的安全性提出相关修订建议,包括建议修订的原因、相关安全性资料等(具体见附件2)。
二、征集方式
(一)请在本网页下载并填写《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年版)修订建议表(见附件1和2)。
(二)将填好的修订建议表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hzpbwh@nifdc.org.cn。
(三)征集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
三、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刘敏
(二)联系电话:010-67095929
(三)邮箱:hzpbwh@nifdc.org.cn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化妆品检定所
2020年10月26日
附件1:《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年版)原料名称修订建议表.xlsx 附件2:《已使用化妆品原料名称目录》(2015年版)安全性修订建议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