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鞋帽(男女服装、鞋帽、箱包、皮具、各类服饰等);母婴用品(童装、孕妇装、玩具、洗护、喂哺等用品);美容美妆;运动休闲(图书音像、运动服饰、户外健身用品、旅游休闲用品等);家居家饰(古典家具、床上用品、家装饰品、居家日用品、餐桌厨具用品等);工艺礼品(时尚饰品、工艺礼品、收藏品等);各类食品、酒、饮料。 八、参展费用 按照“政府支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规范管理”的原则,对参展企业收取一定的参展费用,标准如下: (一)标准展位:6800元/标展,由政府补贴3000元,向企业实际收取3800元。(标展:3m×3m=9㎡) (二)光地展位:800元/平方米, 由政府补贴300元/平方米,向企业实际收取5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租,参展单位自行设计装修)。 九、其他事项 (一)请各组团单位按照所辖区域组织本地相关企业参展。严格审查参展企业资质,杜绝不合格企业及商品报名参展,不得跨区域组团参展。 (二)参展企业可通过各地组团单位统一报名,也可直接向承办单位报名。 (三)联系方式。 汕头市化妆品行业协会秘书处
电 话:0754-886581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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