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布二羟基丙酮作为染发成分的安全性意见
2020年3月9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SCCS/1612/19号意见,对DHA作为染发成分使用的安全性给出以下结论:
1.依据提供的数据,SCCS认为6.25%浓度的DHA作为染发成分在驻留类(非氧化型)化妆品中使用是安全的;
2.含6.25%浓度DHA作为染发成分的驻留类(非氧化型)产品,与含10%浓度DHA的美黑乳液或面霜一同使用时,被认为是安全的。
羟基丙酮,CAS号96.264。
来源:海关总署
斯洛文尼亚对化妆品中使用大麻及其提取物问题进行补充说明
2020年3月4日,斯洛文尼亚化学品办公室对在化妆品中使用大麻及其提取物间题进行了补充说明。
即根裾欧盟法规(EC)第306号附件二1223/2009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天然和人工麻醉品的规定,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从任何大麻植物的花芽或果芽中获得的成分(无论其形式如何,如提取物、面料),以及从任何大麻植物中提取的树脂。从大麻植物的其他部分(种子叶子、茎)获得的化合物,无论其形式如何,都可以用于化妆品中。人工合成卡那比二醇(CBD)可用于化妆品,但卡那比二醇是禁用物衍生而来,根据欧盟第1223/009号法规(EC)附件二第306条,禁止其在化妆品中使用。
更多详情参见:https://www.gov.si/novice/2020-03-05-uporaba-konoplje-in-kanabidiola-v-kozmeticnih-izdelkih/
来源:海关总署
资讯:
美国对中国产眼影实施自动扣留
2020年2月28日,美国FDA网站更新了进口预警措施(import alert),其中,对我国1家企业的相关产品实施了自动扣留,详情如下:
预警编号 | 发布日期 | 地区 | 产品名称 | 项目 |
53-06 | 2020-2-28 | 广东 | 眼影 | 疑似含有未经允许的未知的红色、罗丹明B等色素 |
在此提醒出口企业,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生产加工,规避出口产品被扣留的风险。
更多详情参见:http://www.accessdata.fda.gov/cms_ia/importalert_130.html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