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修订限用物质清单,新增防晒剂成分
2023年7月6日,英国发布《2023年化妆品(化学物质限制)法规》(The Cosmetic Products (Restriction of Chemical Substances) Regulations 2023),修订了“化妆品限用物质清单”(附录3)和“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防晒剂清单”(附录6)。
一、英国化妆品法规简介
2021年1月1日,英国正式结束脱欧过渡期。在化妆品监管方面,英国仍采用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但法规的更新不再与欧盟同步,一般称为“英国化妆品法规”以作区分。
英国化妆品法规适用于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北爱尔兰的化妆品仍受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的管控。在此提醒输英企业,请关注出口地法规区别,并积极做好应对。
二、本次修订内容
(1)修订限用物质
法规将以下物质加入“化妆品限用物质清单”(附录3)中:
(2)修订防晒剂清单
法规将以下物加入“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防晒剂清单”(附录6)中:
欧盟法规的相关更新
此次英国对于上述成分的管理要求变化,应是参照了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的评估意见、欧盟化妆品法规(EC)No 1223/2009的修订。
此前,欧盟已对上述物质做过相同的法规更新,相关情况如下:
(1)修订限用物质
在“化妆品限用物质清单”(附录 3)中加入邻甲氨基苯甲酸甲酯(Methyl-N-methylanthranilate)。
生效期为2022年1月21日,过渡期为:自2022年8月21日起,含有该物质且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产品不得投放欧盟市场,并且自2022年11月21日起不得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2)修订防晒剂清单
在“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防晒剂”(附录 6)中:加入HAA299(非纳米)和HAA299(纳米)。
生效期为2022年11月30日。
来源:瑞欧科技(https://www.reach24h.com/cosmetic/industry-news/uk-sunscreen-ingredients)
加拿大拟更新化妆品禁用和限制成分热门清单
2023年7月13日,加拿大卫生部提议更新化妆品成分热门清单,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10月11日。该提案包括更改现有条目的使用条件,添加新物质标识符或进行细微更正的更改以及添加新条目,拟添加的列表如下: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斯洛文尼亚修订化妆品法规
2023年7月14日,斯洛文尼亚农林食品部发布公告,修订化妆品法规条例。该条例在斯洛文尼亚共和国官防公报公布后第十五天生效。主要内容:
1.修订化妆品中微生物要求。化妆品中铜绿假单胞菌、金黄色葡萄球菌、自色念珠菌和大肠杆菌限量为:不得检出/g或ml、需氧嗜温微生物(细菌、酵母菌和霉菌)总数≤1000CFU/g或ml(三岁以下儿童护理或用于眼部皮肤的化妆品限量为:≤100CFU/g或ml):
2.化妆品标签。不得违反1223/2009/EC和655/2013法规,使用文字、名称、商标、图像、符号等声明该化妆品不含有的特性或功能;
3.销售商必须确保根据1223/2009/EC法规“仅供专业用途”的警告语要求和详细的使用说明,销售给专业用途的化妆品用户使用。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欧盟SCCS发布第2版《化妆品中纳米原料的安全性评价指南》
2023年6月26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第2版《化妆品中纳米原料的安全性评价指南》(SCCS/1655/23)。上一版指南(SCCS/1611/19)发布于2019年。
一、指南更新要点
本次指南更新与修订的内容包括:
(1)新增:溶解度和溶出速率、在非水介质中的溶解度、不存在纳米颗粒的证据、分散性、长宽比、红细胞摄取、生殖毒性、内分泌干扰等内容;
(2)引入欧盟委员会于 2022 年发布的关于纳米原料定义的新建议;
(3)基于 SCCS/1618/2020,介绍了引发纳米原料安全问题的关键点;
(4)根据上次更新后发表的文献资料,对其他章节和附件1进行了更新;
(5)修订交叉参照(Read-across)和分组(Grouping)的部分;
(6)修订解释何时可以使用历史/现有数据的相关内容。
二、关于纳米原料定义
2022年6月,欧盟委员会发布了修订版的纳米原料的定义(2022/C 229/01)。
在新定义中,“纳米原料”是指由固体颗粒组成的天然的或人造的材料,这些颗粒既可以单独存在,也可以作为可识别的组成颗粒存在于聚集体或结块中,并且在基于数量的尺寸分布中,这些颗粒的50%及以上应满足规定中至少一个条件。
删除了旧定义中关于“体积比表面积60 cm2/cm3的物质可被看作纳米原料”以及“允许阈值在某些情况下波动在1%-50% 的颗粒之间”的灵活性条款,只保留了50%的默认阈值(详见下表)。
虽然新定义尚未正式被欧盟化妆品法规((EC) No 1223/2009)采用,但是很可能在未来会被采纳,相关方应引起重视。
三、关于引发纳米原料安全问题的关键点
SCCS对纳米原料中可能会引发安全问题的某些关键性质给予了足够的关注。
2020年10月5日,SCCS发布《化妆品中纳米材料安全性的科学建议》初步意见稿(SCCS/1618/20)。
该意见稿阐述了化妆品中的某些纳米材料,可能影响消费者健康和安全方面的特性,并且给出了化妆品中纳米原料优先评价的清单及优先级别评分依据。
基于SCCS/1618/20,在第2版《化妆品中纳米原料的安全性评价指南》中,SCCS详细地介绍了可能引发纳米原料安全问题的关键点:
与纳米原料的理化性质相关的方面
组成纳米原料的固体颗粒尺寸非常小;
不溶或溶解度很小;
纳米原料的化学性质和毒性;
组成粒子的物理/形态特征(比如针状、刚性的长纤维);
原料的表面化学和表面特性(如催化特性、潜在的致敏性等);
纳米原料所具有的不同于传统原料的生物动力学性质(如表面改性/涂层造成生物体对原料ADME(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的改变等);
纳米原料在体内持久性/积蓄性。
与暴露相关的方面
含纳米原料的产品使用频率和数量、使用的消费产品的数量/类型是否相对较高;
消费者是否可能全身接触纳米原料;
纳米原料用于可吸入产品,并且颗粒也是可吸入的。
其他相关的方面
纳米原料的应用方式(如使用纳米原料作为载体搭载尚未进行安全评估的原料);
纳米原料具有的新颖的特性(智能/功能化纳米原料);
纳米原料本身就是一种新原料,具有新的特性、性质和功效;
遗传毒性评估不够充分。
来源:瑞欧科技(https://www.reach24h.com/cosmetic/industry-news/sccs-nano-materials-cosmetics)
圭亚那拟制订婴儿护肤品标准
2023年7月6日,圭亚那国家标准局发布咨询文件,拟制订婴儿护肤品标准,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8月9日。主要内容如下:
范围。新生儿(出生至1月)婴儿(1个月至1岁)和幼儿(1岁至6岁)化妆品和个人护理用品的标准要求;
定义及分类。包括:香皂、乳液和面霜、洗发水、护发素等;
一般要求。香料浓度应低、无刺激性且气味特征应最小、避免使用醛类、酚类等高刺激性成份、禁止使用刺激性或致敏物质(硼酸、水杨酸、甲醛、柠檬醛等38种化学物质);成品微生物要求(菌落总数<100CFU/g或ml、金黄色葡萄球菌和革兰氏阴性杆菌为不得检出);pH值应在4.0-9.0之间;
包装及标签。符合化妆品标签规定;
抽样測试。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欧盟就口腔清洁产品中水溶性锌盐的使用要求征求意见
2023年7月4日,欧盟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SCCS)发布SCCS/1657/23号咨询文件,就口腔清洁产品中水溶性锌盐的使用要求征求意见。具体内容为:
1.1岁以上人群使用的牙膏中水溶性锌盐的最大含量为1%,1岁以下婴幼儿使用的牙膏中水溶性锌盐的最大含量为0.72%;
2.对于适用于全年龄段人群的漱口水,其中水溶性锌盐的最大含量为0.1%。
该文件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9月8日。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