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1日,坦桑尼亚标准局官网消息,坦桑尼亚标准局向化妆品制造商、进口商、分销商和广大公众通报化妆品中禁止使用的成分,禁用的成分包括:(1)吡啶硫酮锌(去屑剂),该成分具有1B级生殖毒性;(2)2-甲基-3-(4-叔丁基苯基)丙醛(铃兰醛),该成分具有1B级生殖毒性;(3)羟甲基甘氨酸钠,该成分具有致癌性。此外,公告称所有含有这些成分的化妆品都不允许在该国销售。
2022年4月25日,澳大利亚农业水利资源部更新用于化妆品原料明胶的进口条件,明胶可作为人类化妆品的成分。用于人类化妆品的商业制备明胶将不再需要进口许可证。明胶不计入成品零售包装人类化妆品中20%的动物源性物质,另外,对不计入零售商品20%动物源性成分的成分清单进行了一次小的修改:“鱼油(鲑鱼油除外)”一词被修改为“鱼油(鲑鱼科或鲑鱼属的鱼油除外)”。该修订自2022年4月26日生效。
来源:海关总署
土耳其发布香料标准法典
2022年4月19日,土耳其政府公报网站发布2022/7号公告,即香料标准法典。
标准法典主要内容包括:香料定义和术语、允许生产香料的原料植物种类(鼠尾草、茴香等50种植物)、生产加工工艺要求、感官特性和品质指标(如姜黄中姜黄素的含量应至少为2%,辣椒调味料中食用植物油的添加量不得超过6%,盐的用量不得超过7%,总脂肪含量不得超过9%等)、质量卫生应执行的标准、允许使用的原辅料和食品添加剂、包装和标签规定、产品运输和储存要求、取样和检验规定等内容。
该标准于发布之日起生效。
来源:海关总署
英国发布《玩具和化妆品产品(化学物质限制)条例》
2022年4月13日,英国发布G/TBT/N/GBR/47号TBT通报,修订英国的《2011年玩具(安全)条例》("玩具条例")和《1223/2009化妆品条例》("化妆品条例")中某些化学品的允许含量。
对《玩具条例》的修订减少了铝、苯胺和甲醛的限量要求,并在玩具中禁止使用的过敏原名单中加入关于香料中使用的三种过敏原的规定。对《化妆品条例》的修订,允许水杨酸仅在特定产品类型中用作防腐剂以外的用途,禁止使用脱氧熊果苷和一组根据GB分类、标签和包装(CLP)条例被列为致癌、诱变或生殖毒性(CMR)的化学品。
评议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14日。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2022年4月27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2022-33号公告,修订《化妆品使用注意事项及过敏原标示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1)修订化妆品种类分类;(2)修订部分类型化妆品保养使用注意事项。该公告自2022年6月19日起实施。
来源:海关总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