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RDC No521、IN No75号文件,前者修订了“洗浴用品、化妆品和香水中使用物质清单”,后者拟制订发用化妆品法规附件“允许在化妆品中拉直或卷曲头发使用的化学品名单”。部分内容如下表所示:
化学物质 | 最大使用量 | 其他要求 | 应显示在成品标签上的警告 |
---|---|---|---|
醋酸铅 | 0.6%以铅计 |
| (1)远离儿童。(2)避免眼神交流。(3)怀孕期间不要使用。(4)使用后彻底洗手。(5)含有醋酸铅。(6)不用于染睫毛, |
邻苯三酚 | 3%,最高pH3.5 | 用于拉直和染发的产品。 | 用大量的水冲洗,直到产品完全去除。其他警告:(1)本产品可能导致刺激或过敏。(2)含有邻苯三酚。(3)不要在睫毛、眉毛和烟道上使用。(4)远离儿童。(5)戴合适的手套。(6)光滑和染色头发。 |
甲醛和多聚甲醛 | 0.1%(在口腔卫生产品)0.2%(其他产品)(甲醛计) | 禁止在可喷洒系统(如气溶胶和喷雾剂) | 含有甲醛(仅针对最终产品中浓度大于0.05%) |
甲醛 | 5%(甲醛计)美甲产品 |
| (1)用油保护角质层。(2)含有甲醛(仅针对最终产品中浓度大于0.05%)。 |
来源:海关总署
欧亚经济联盟拟修订关于香水和化妆品安全性法规
2022年3月1日,欧亚经济联盟发布咨询文件,拟修订《关于香水和化妆品的安全性》(TRCU009/2011)法规,意见反馈期截至3月29日。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1)技术法规适用于进口或本国生产、在欧亚经济联盟成员国境内流通的成品香水和化妆品;
(2)香水和化妆品在成员国境内流通,前提是它们已通过本技术法规规定的必要合格评定程序;
(3)消费包装应符合(TRCU005/2011)要求;
(4)供儿童使用的化妆品标签须标识使用条件和警告;
(5)进口到成员国的香水和化妆品在投入生产阶段前须进行国家注册;
(6)申请人须将符合性声明提交进口相关国的官方监督机构。
来源:海关总署
2022年2月消息,韩国环境部以及韩国环境产业技术研究院针对2021年下半年查处并禁止的387款日化产品进行了公布和通报。此类产品均未开展安全标准验证并完成正确的通报程序便在韩国市场上流通,这将是这些产品面临禁止生产、进口以及流通的处罚。环境部也已将此类产品录入在“危险品预防销售系统”中,并要求韩国所有在线购物协会禁止销售和流通此类产品。
387款日化产品的违规情况介绍如下:
(1)340款产品未按照韩国BPR法规进行安全标准确认和通报。
这340款产品涉及33种消毒剂和2种加湿器用抗菌消毒剂。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查处过程中,有29款“以贴片形式附在口罩上的空气清新剂”,申请人以用于室内空间、纤维等用途的芳香剂(清新剂)来进行通报,但在实际生产或进口过程中却是被使用在口罩上的,因此属于违法产品。
(2)33款产品完成了通报但在实际流通中出现有毒物质超标。
在这33款产品中,除臭剂、清除剂、涂层剂等4类产品都被检测出原本禁止含有的物质甲基异噻唑酮(MIT),其中含量最高的产品达到了16mg/kg。在包括清除剂和清洁剂在内的5款产品中也确认了限制含有的物质铅,最高含量为8.7 mg/kg,是标准范围的8倍。还发现了纹身染料、芳香剂、除臭剂等7款产品中的甲醛也超过了安全标准的18倍。
(3)14款产品违反标签标准。
这些产品的标签内需要呈现的内容并未按照《化学产品安全法》的要求进行标识,如需要体现在标签上的警告文字以及图片未按照要求进行标识。
韩国政府自消毒剂加湿器事件后,对于韩国本土一般民众使用率较高的日化产品的监管也更加严格。严厉禁止社会上可能对民众生命健康产生影响的非法产品的流通,以及加强对涉及非法产品的制造以及经销商的处罚力度。
来源: 瑞欧科技
2022年2月11日,欧盟更新了新的委员会法规草案,以强制禁止在化妆品中使用纳米材料。新草案提议将5批次纳米材料纳入法规(EC)No 1223/2009的禁用原料清单中,并公开征求意见至2022年4月12日。
更新草案的理由是,消费者安全科学委员会 (SCCS) 对这五种纳米材料进行了安全评估,并得出结论认为它们可能对消费者构成健康风险。
来源: 瑞欧科技
2022年2月28日,泰国政府公报发布公共卫生部(No.3)B.E.2558号公告,禁止生产销售进口美白珍珠雪莲霜和美白姜黄雪莲霜等两类化妆品,并于发布次日起生效。
来源: 瑞欧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