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禁止24种化学物质用于化妆品
2020年9月30日,美国加州州长签署AB 2762号法案,禁止24种化学物质在化妆品中使用,成为美国首个禁止销售含汞、甲醛和20多种其他物质化妆品的州。
根据化妆品成分禁令,从2025年1月1日起,制造商和零售商将不能再制造或销售含有以下微量元素的化妆品: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二己酯(DEHP)、甲醛、多聚甲醛、二甲二醇、四元数-15、汞、尼泊金异丁酯、尼泊金异丙酯、间苯二胺及其盐类、邻苯二胺及其盐类、以及十三种长链单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s)及其盐类。
加州还签署了《2020年化妆品香料和香料成分知情权法案》(SB 312),要求披露个人护理用品和美容产品中的香料成分。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
台湾地区发布新版化妆品色素成分使用限制表
2020年9月29日,台湾地区“卫福部食药署”发布卫授食字第101605373号通知,发布新版《化妆品色素成分使用限制表》。
新表中将152种色素分成四类,按照所有化妆品中均可使用(第1类)、限于非接触眼部周围的化妆品中使用(第2类)、限于非接触黏膜的化妆品中使用(第3类)、限用于使用后立即洗去的化妆品中使用(第4类)的分类进行了区分,并明确了使用限制。
该函告于2021年7月1日起生效。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