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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发布化妆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 2022年12月19日     作者: 海关总署    

印度尼西亚发布化妆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条例

     2022年12月6日,印度尼西亚食药局发布化妆品生产流通监督管理条例草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主要内容如下:

(1)规定化妆品生产经营实施监督检查对象(生产、销售企业,化妆品产品)和检查方式(定期日常检查、对违规等的后续监管附加检查);

(2)生产销售企业、化妆品产品的检查内容和注意事项(营业执照、良好化妆品生产规范;进口证明、产品信息记录、技术责任资格;化妆品的合法性、质量安全等);

(3)各分销企业库存的建立方法、储存管理要求以及对产品质量日常监督的责任内容(确保产品在有效期内);

(4)主管机关对化妆品生产和销售的监督实施方式(对从生产到销售各环节上的物品进行抽样、获取检查相关文件、对设备设施进行拍摄、检查标签包装原材料等);

(5)违反规定的行政处罚方式。

来源:海关总署

巴西拟修订部分化妆品标准法规

     2022年12月1日,巴西国家卫生监督局(ANVISA)发布1130号、1129号咨询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修订个人卫生用化妆品和香水的分类技术标准,包括:修订部分定义,如皮肤贴剂、警告和使用限制、防晒霜、1级产品(健康的影响需要程度较低)、2级产品(对健康的影响程度较高)等34个术语定义;修订附件1分类,如一级产品类型清单(非腐蚀性角质层软化剂、护发素和乳霜、古龙水、香水等57类产品清单)、二级产品类型清单(腐蚀性角质层软化剂、亮肤剂、防龋齿牙膏、针对儿童的产品(32种)、供孕妇使用的产品等48类产品清单)等;该咨询文件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2月7日;

     (2)修订烫发和直发类化妆品中允许使用的物质成分清单;

     该咨询文件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1月24日。

来源:海关总署

挪威制订化妆品中水杨酸甲酯使用要求

     2022年11月22日,挪威食品安全局网站发布通告,将水杨酸甲酯列入化妆品允许使用的成分(作为芳香剂等使用),同时制订化妆品中水杨酸甲酯使用要求。该通告自政府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

 

来源:海关总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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